新泰摄影作品版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泰安万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5 08:34:35
软件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钱?
关于这一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软件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钱
自2018年4月1日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停止收取软件著作转让登记费用(4月1日前提交软件著作权申请的还需按照原来要求缴纳相关的登记费用)。
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受让方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在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约定转让的权利必须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一致,或包含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之内。
2、对转让软件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做调查。①对转让方所转让的软件的可靠性作详细调查。②对转让方所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性作调查,保证其是著作权的合法拥有者。
3、分期付款的,受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费。4、受让方不得超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转让的范围行使其他未经转让的权利。
5、受让方应对受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产生预期收益作充分的预测。
6、受让方应要求转让方就其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出适当的保证,即保证其有权就该著作权进行转让,且该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约定其承担因专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被宣告无效的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软件泰安版权登记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即应当是该软件的创作者也就是原始取得,或是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等继受取得方式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申请软件著作权,应当向我国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那么,个人该怎么申请软件著作权?
一、个人该怎么申请软件著作权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
3、相关的证明文件。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3、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应当缴纳哪些费用
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3、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4、登记证书费。
5、封存保管费。
6、例外交存费。
7、查询费。
8、撤销登记申请费。
9、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法律咨询:
网友:不予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2、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3、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4、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引用他人作品,应具备的著作权法条件
如今市面上的作品众多,难免会有人对已发表的作品进行引用。而引用他人作品必须具备哪些著作权法条件呢?如何才不算违法?小编在下文都有详细介绍哦。
一、对于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行27条规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这主要是一个引用适量的问题,例如某人写了部法学专著,为使内容更充实、有趣、具有吸引力,该作者将一部案例专著中的案例引用于作品文中,作品完成以后计算为80万字,其中案例专著中案例就占了50万字,这样引用他人作品,不仅在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其引用的目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3、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风格、意图和表现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应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中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不能借引用为名达到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目的,更不能借引用作品而擅自公开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从而侵犯作者的著作发表人身权。
二、如何引用才不算违法?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是公民在创作中常用的手法。法律允许公民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评论某部作品等目的,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引用要求客观准确,不能任意篡改和歪曲他人作品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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